公告2012年第38號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(mào)易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》和《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》,現(xiàn)決定調(diào)整《2012年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貨物目錄》,取消部分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(詳見附件),自2012年7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
附件:取消自動進口許可管理商品清單
鋁|氧化鋁氟化鋁鋁礬土廢鋁
銅|銅精礦銅板無氧銅桿廢銅
鋅|鋅精礦間接法氧化鋅鋅粉鋅合金
鉛|鉛精礦粗鉛錫|錫精礦焊錫條
鎳|鎳精礦硫酸鎳貴金屬|黃金白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