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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務部4月30日發(fā)布公告,公布了對歐盟太陽能級多晶硅反傾銷、反補貼調查終裁決定。
商務部最終裁定,在本案調查期內,原產于歐盟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產品存在傾銷和補貼,中國太陽能級多晶硅產業(yè)受到實質損害,且傾銷、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,依法實施反傾銷、反補貼措施。
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裁決決定,自2014年5月1日起,對上述產品征收反傾銷、反補貼稅,實施期限為兩年,進口經營者在進口上述產品時,應依據公告中列明的各公司稅率向中國海關繳納反傾銷反補貼稅。
(關鍵字:太陽能 多晶硅)